“医疗保险规定住院不得超过15天”“先到社区医院再转院报销”...这些说法都是真的吗?
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12个地区合并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网络文章在一些网络平台上不断传播,引起了公众的讨论。“医疗保险规定住院时间不得超过15天”、“看病前转社区医院,否则不予报销”、“男职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职工不必缴纳生育保险”。。。这些说法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存在哪些误解和误解?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分析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
1、先到社区医院再转院报销,医疗保险规定住院不能超过15天?
回应:基层首诊不是强制性的,医疗保险没有住院费用和天数限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办公室主任陈秋林说:“基层第一诊断不是强制性的。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无需任何转诊程序。”。基层诊疗报销比例高于大医院,鼓励引导患者到基层第一诊断,实现分级诊断和治疗,但基层第一诊断不是强制性的。
“医疗保险政策从未规定过被保险人的住院费用限额。陈秋林说:“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次要费用进行了评估,并规定了平均住院日期;医疗保险部门控制医疗机构的总医疗费用,对部分疾病实行单一疾病的限制,相应的疾病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制,但这些是针对医疗机构的,是总控制,而不是针对个别患者。即使医院超过医疗保险限额,被保险人也不会自行支付医疗费用。”
互联网上有一种说法:“医疗保险的住院天数有限,15天的住院限制是铁规则。”在这方面,陈秋林说:“医疗机构有平均住院日评估,限制住院天数不针对单个患者。事实上,有些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减少平均住院日期,个别医院将要求患者出院,然后再次住院。但医疗保险部门在这方面没有规定。”
2、医疗保险支付余额为3个月,个人账户的钱可以自由使用吗?
回应: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不会清算,但支付范围有限,不能兑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办公室主任王震介绍,以职工医疗保险为例,实行统筹增加个人账户的制度,连续支付一定年限(一般25年、20年或15年)后,退休可享受待遇,无需支付。断缴3个月后,统筹账户计算连续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原缴费年限清零。但有些地区也允许退休时补缴,以达到连续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里的钱都是自己的,不会清零。”
“对于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度,没有个人账户,也没有清算。”王震说,一些地区规定,在一定时间后(不同时间),他们将不再享受待遇,也不能报销,但只要他们再次支付,他们就可以在下个月享受待遇。
医疗保险卡的个人账户属于个人,但其基金构成除个人支付外,还包括整体基金划分。因此,应严格按照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使用,不得随意兑现或交换货物。个人账户只能限于医疗用途。陈秋林说,一些省市可以支付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医疗保险费用,仅限于直系亲属和配偶,不能随意借给他人刷卡。
3、很多地方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员工的生育津贴也相应增加了?
回应:目前国家对生育奖励假和津贴没有统一规定。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的报销,以及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王震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产假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不由单位承担,而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然后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对生育保险申报的期限也不同,包括3个月、6个月和1年。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部分地区试点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强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扩大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负责人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对生育奖励假没有统一规定,新增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然而,中国有78个省市没有延长生育奖励假,也没有增加员工的生育津贴。
4、不再生育的男职工和女职工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
回应:生育保险强制参保,用人单位必须为全体员工缴纳。
一些公众和企业经营者认为,“男职工没有孩子,所以生育保险与男职工无关”,“生育保险只有在生育时才有用,如果他们不再生育,他们就不能支付。”
对此,王震表示,生育保险是法定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生育保险对应的风险是企业雇佣女职工的风险,而不是职工的风险。生育保险只需企业缴纳。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有女职工,无论女职工是否处于生育期,用人单位都应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因此,即使一个单位是男职工,也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不再生育,单位也应继续参加生育保险。